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人类死了,安格也发现自己回不去了,光膜变成了魔法皮饰套在他的手腕上,但怎么把皮饰重新变回光膜他却不知道。
对于回不去这件事,安格并没有太多的想法,这里跟安息之宫没什么差别,同样的死寂荒凉,唯一的差别是,这里还有别的骷髅。
人类死后没多久,远处就游荡过来一具枯骨骷髅,它摇摇晃晃的往前走着,空洞的眼眶一直盯在人类的尸体上,仿佛尸体有什么东西吸引着它。
不过走近大概三十米的范围,枯骨骷髅突然停下了脚步,有些疑惑的歪着头扭向了安格的方向,空洞的眼眶落在了安格的身上。
只见眼眶里的灵魂之火一阵摇晃,枯骨骷髅扭过身,以更快的速度往别的地方游荡而去。
骷髅是有等级之分的,安格的等级远比这具枯骨骷髅的更高,直接就把对方吓跑了。
就这样,安格呆在原地,一下午就吓走了十几具枯骨骷髅和白骨骷髅,然后就像沟通了讯息,重新的划分了势力范围一样,再也没有低级骷髅往安格的方向游荡了。
安格挖了一个坑,暂时定居下来,手推车的粮食被他另外挖了一个坑埋起来。
不得不说,坑挖得很及时,傍晚时分,安格注意到远处那些游荡的骷髅不约而同的开始挖坑,纷纷把自己埋起来,然后便开始起风了。
风,是安息之风。
安息之风是催生死亡之地所有生物的根源,它给遍地的尸体,骸骨,灵魂碎片带来生命,把它们孕育成骷髅,尸巫和亡灵,但是如果对它稍有不敬,它也会无情的摧毁一切。
作为不死生物,长期暴露在安息之风的吹拂下,灵魂就会慢慢的凝固,干涸,然后消亡,即使是最强大的黄金骷髅巫妖王也不例外,区别只是他们撑的时间更长而已。
安格躺在凹陷的坑洞里,听着安息之风的呼啸,灵魂渐渐的平静下来,安息之风有着抚慰灵魂的作用,只要不被正面吹中,就不会对灵魂造成影响。
躺在坑里,安格好奇的伸出一根手指,伸进那阴冷的风中,灰雾一样的安息之风刮过他的手指,形成了一个个气旋,而他的整个手掌也在风的吹拂下,变得宛如金属一般银白。
风的吹拂下,一股阴凉的气息便从手掌蜿蜒而下,一直传送到他的灵魂之火里,让他有一种吞噬灵魂的壮大感,这让他精神一振。
我是一个睡了一觉就穿书的倒霉鬼,更倒霉的是,还穿成了一篇升级爽文里男主的黑月光,最后被开棺鞭尸的那种炮灰。 穿过来后我才发现,哦,原来这个黑月光不仅黑,连性别都不太对。 为了保住小命,我一边远离男主,一边兢兢业业扮演高冷公主,可我是个理科生,对文言文过敏,谁知道我在书院里上学时有多苦。 有一次,边境骚乱,朝廷准备把公主嫁给几千里外的可汗,以达成秦晋之好。 我只当了两年公主,但在其位谋其政,当嫁还是得嫁。 行至一半,随行的宫女都跑了大半的时候,男主策马停住我的车,说他已经平定边疆,准备护送我回朝。 我内心感叹,男主果然是本书唯一龙傲天,但也没必要这么费力拯救一个落魄公主吧。 虽然奇怪,但我也不想去大草原和可汗击剑。 当天晚上,我收到消息,可汗的头颅已于两天前落地。行至驿馆,搭着他的手,走下马车时,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。 男主说他喜欢我,夺妻之恨,不得不报。 我心想:男主,你在小说里人设是没老婆,注孤生的那种,怎么就夺妻之恨了…… 后来,我登基为帝的时候,他站在我的身边,是我的权臣、驸马,我的男朋友——明野。(PS:古代没办法领结婚证,我只能叫他男朋友了。) 1.文案第一人称,正文第三人称主受,耽美文,耽美文,耽美文 2.穿书文,甜文,很甜。《金屋里的白月光》古代版,没看过白月光的话也没有问题! 3.明野×容见,神经病阴鸷重生男主攻×貌美可爱女装大佬公主受...
重生成贾瑞,从一个不学无术的浪荡纨绔一步步蜕变为家里的顶梁柱,文成武就,后求道诸天,纵横捭阖...
沈氏家族的改革者男主在异世界推动变革,彭家金枝玉叶、看似拜金实则心口不一的女主穿书成反派,她必须自救,重生后展开复仇计划,最终与男主一同在异世界站稳脚跟并收获爱情。人设:改革者男主&心口不一女主vs反派情节:穿书、重生、复仇、灵异...
高端的猎人,往往会以猎物的形态出现。别轻视任何你觉得弱小的生命体,也许转眼,她就成长为可操控你的兽。———作者说的严欣冉是蒋劲枫睡过最廉价的女人,站在食物链的最底端,想怎么玩都行,连一丝抗议的呻咛都不会发出。直到有一天,这只乖巧听话的兔子忽然咬了他一口,他才意识到,这是只披着兔子皮的狐狸……...
附:【本作品来自互联网,本人不做任何负责】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!【全本校对】《囧囧仙妻》作者:宁馨儿1919内容简介:借尸还魂的橙小舞还有个特别的身份——实习“小红娘9527”,之所以被贬下凡是因为她误牵红线,才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做“顶包新娘”。君家四代同堂,橙小舞是为了给三少爷冲喜才嫁进君家。但当“顶包新娘”看见自己老公的时...
落地一把ak47,天下舍我其谁。擎苍重生三国,纵横于乱世之中,招揽名将,训练士兵、制造武器,世界称王。尽在新书《落地一把ak47》三百年后的宇宙,因为宇宙之光的出现,出现大量异能者,从此纷争...